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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

  • 发布时间:2024-04-21
  • 来源: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  作者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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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为促进全省检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,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多措并举,全力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,不断提升监管效能。

  不断提高检验检测资质审批效率。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,检验检测机构首次申请、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、增加检验检测项目、检验检测场所变更、机构改革改制造成的合并或拆分等事项时,均可选择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应资质认定。对于实施告知承诺的申请机构,经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技术评审,确认提交的各项材料完整齐全、内容符合相关要求的,即日作出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决定。

  持续优化延续换证评审流程。检验检测机构在上一证书周期内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,且2年内接受过省、市州监督检查或现场评审的,在未增加检验检测项目的情况下,申请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时,采取书面审查方式进行技术评审,便捷高效办理资质延续。

  放宽扩项项目核查。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增加检验检测项目时,在不需要增加新仪器设备情况下,且该项目涉及的产品类别已取得其他参数资质认定的,在多次扩项后集中实施对新增检测项目的现场核查,减少现场核查次数。

  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。紧密结合实际,聚集我省战略新兴产业、优势产业及民生类消费品等领域,提供咨询、审批便利条件,促进企业、高校等利用自身优势开展检验检测业务,并推动相关机构扩大检验检测领域及项目,助力提升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市场空间。

  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。强化对属地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,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、风险等级高、投诉举报多的重点领域、首次取得资质认定证书及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机构的监管力度,严查虚假数据、不实数据等违法行为。实施停止采信检验检测数据结果、公布处理处罚信息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。对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的,依法依规撤销资质认定。

  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。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,不断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建设,联合制定计划、联合实施检查、联合通报结果。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,依法依规厘清责任边界,协商抽查比例和检查内容,共同确定违法违规事实的判定依据,建立联合监管长效机制,切实做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,减轻机构负担。

  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://scjgj.qinghai.gov.cn/Article/FormDetailsSJJ?Article_ID=737B70B8-A389-4BC9-A8A3-D3A34C36D8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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